稅務政策

 

本公司為因應稅務治理之國際趨勢,貫徹稅務法規遵循,落實企業永續發展,訂有下列稅務政策以落實稅務治理。本公司稅務政策經112年8月9日董事會通過,由權責單位負責執行並向董事會報告,以確保稅務管理機制有效運作。

稅務承諾

  • 01
    遵循各營運據點所屬國家之稅務法規,按期完納稅負,善盡納稅義務人之社會責任。
  • 02
    審慎評估各項投資架構及交易模式以符合經濟實質及合理商業目的,不進行不當租稅安排。
  • 03
    遵循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(OECD)公布之移轉訂價相關規定,俾使關係人交易符合常規及移轉訂價法令規範。
  • 04
    重大交易決策及日常經營活動均應考量稅負影響,審慎評估並應用各項稅務法規、租稅優惠及協定進行合規的稅務規劃。
  • 05
    稅務揭露係遵循相關規定及準則要求處理,並定期於公開管道揭露稅務資訊,確保資訊透明度。
  • 06
    基於互信及法規遵循原則,與稅務機關建立相互尊重與良好互動關係。
  • 07
    稅務負責人員應透過教育訓練、專題研究或參與稅務研討會等方式持續進修,強化專業職能。

  

稅務治理及風險管理

 
  • 董事會為本公司稅務管理機制之最高單位,負責稅務政策之核准,確保稅務政策有效運行。
  • 本公司總經理為重大稅務管理之最高決策者,會計部為各類稅務作業與稅務風險管理之權責單位,針對各項重大稅務議題向總經理呈報,並取得核決,確實落實稅務治理。
  • 各子公司財會部門為稅務作業之權責單位,負責各項稅務申報、稅務規劃及稅務風險評估事項,並依各公司核決權限辦理,如有重大稅務議題得知會本公司會計部研議。
  • 為有效管理稅務風險,本公司及子公司財會部門處理重大交易決策與日常營運活動帳務時,執行稅務法令遵循的識別、評估、應對及管理,如有疑義時會向稅務主管機關徵詢,降低因解讀法規錯誤而產生的稅務風險,綜上所述,對稅務風險進行適當衡量、管理與控制。
  •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審慎評估各項重大交易及決策之影響,並得視業務需要,委任或諮詢外部專業稅務或法務機構之意見,以降低公司稅務風險。
  • 因應全球反避稅趨勢下之相關重大法規要求,避免以不當避稅為目的使用避稅天堂或低稅率國家進行稅務規劃。
 

稅務的利害關係人管理

 
基於互信及法規遵循兩大原則,與稅務機關以誠實、正直、尊重、公平的方式互動,並適時提出稅務議題進行溝通,俾使徵納雙方減少稅務爭議,增進雙方運作效率。

近三年稅務資訊


本公司及子公司每年繳納各項稅款均遵循當地法令規定,本集團整體獲利超過九成係來自臺灣地區,故本公司及子公司(集團的合併財報)的有效稅率會接近臺灣的法定稅率20%。
 
單位:新台幣千元
 
項目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
稅前淨利  2,414,906 2,687,878 2,660,620
所得稅費用 466,917 518,191 519,109
有效稅率%  19.33% 19.27% 19.51%
  
各地區所得稅費用:
單位:新台幣千元
 
區域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
台灣區  449,693 518,372 513,680
大陸區  17,224 -181 5,429
馬來西亞 0 0 0
英屬維京群島 0 0 0
所得稅費用合計  466,917 518,191 519,109

●111年度大陸地區為所得稅利益,係因當地稅局當年度頒佈研發相關租稅優惠政策所致。

●馬來西亞之所得稅費用為0,係因於110年12月間設立馬來西亞ELITE PROPARTNER HOLDING SDN. BHD.,截至112年度尚屬營運初期虧損,故未有所得稅費用。

●本公司之英屬維京群島(BVI)子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,係依當時法令(「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」)要求,台灣投資大陸地區需經由第三地區投資設立之事業投資大陸,並向經濟部投審會申報認可。 英屬維京群島(BVI)子公司,於108年起遵循當地經濟實質法(Economic Substances Act)測試符合為「單純控股」公司,並每年定期完成申報。